界外(OB):
“界外”系禁止打球之地区,常以界桩或围篱标示。界外之界限应以界桩(不含支架)或围篱内侧最靠近地面点决定。如在地上以标线标示界外时,界外线系垂直向上向下延伸,且线之本身即作界外论。
当界外被立桩或栅栏限定,或作为越过立桩或栅栏的地方被标示时,界外线由立桩或除去斜支柱以外的栅栏支柱在地平面的最内侧点决定。
标定界外的物体诸如墙壁、栅栏、立桩和栏杆不是妨碍物,并被视为是固定的。
当界外由地面上的线标示时,该线本身属于界外。
界外线垂直向上下延伸。
当球的整体位于界外时即为界外球。
球员可以站在界外打位于界内的球。
遗失球:
下列情况即可认定为遗失球:
a.球员或球员的同队和球僮在找球五分钟后,仍找不到球;或是虽经找到,但球员无法辨认是否为其所用之球。
b.球员按规则已经用另外的球当作比赛球,没有去寻找原球。
c.球员在原球可能在的地方,或者在原球位靠球洞的点的地方,击出代替球,这个代替球就成为新的比赛球。
代替球:原球可能在水障碍以外遗失、出界,用这个球来替代原球,就称这个球为代替球。
水障碍(包括侧面水障碍):
水障碍指的是海、湖、池塘、河川、沟渠、地面排水沟或其他露天水渠(不论其中有无积水),以及其他类似这样的区域。
a.凡是水障碍界限内的陆地或水,全都属于水障碍的部分。水障碍的界限是垂直向上延伸的,用来标明界限所用的界桩、界标也都算是水障碍。
b.水障碍(除侧面水障碍外)应该用黄色界桩或标线标明界限;侧面水障碍则是用红色界桩或标线来标明界限。
c.向水障碍的方向打出的球,如果认为是在水障碍内遗失的,必须有证据证明球的确落入障碍内才行;如果没有确定的证据,就认为这个球为遗失球,按规则处理。
d.如果球落入、触及或遗失在水障碍中(不管球是否在水中),球员都要被罚一杆,即在原有的杆数上+1,并按照下列方法处理:
(1)在障碍外距离原球最后通过的水障碍边缘打一球;
(2)或者在距离球洞相等距离的另一边水障碍边缘打一球;
(3)或者在两支球杆长度以内抛球,球抛下之后应该停留在比原球最后通过水障碍的边缘地点离球洞更远一点的地方,按规则,所捡起的球不可擦拭。